跳過菜單
線上免稅店 打開導航

公正交易

通過正確的想法和判斷來行動,跟隨社會性責任追求利害關系人及人類的共同利益。

可以查詢便於理解樂天免稅店公正交易的常見問題和回答。

共 18件

  • Q

    大規模流通業法的制定背景是?

    隨著流通市場壟斷的深化,大規模流通業者的影響力變強,如不當退貨、成本轉嫁等的不公正交易行為,防止外協加工企業的損失的重要性增大,確立關於交貨交易的明確標準,細分不公正行為類型,並制定為禁止內容。(2012年1月1日起)
  • Q

    什麽是適用大規模流通業法的事業者(大規模流通業者)?

    適用於之前事業年度的銷售額為一千億以上或運營著三千平方米的店鋪的企業中接受貨物來銷售的零售業者。
    1) 運營批發業的事業者除外(同時進行零售業和批發業的情況下以零售業的銷售額或面積來判斷)
    2) 對於便利店,合計直營店的銷售額和提供連鎖店的商品銷售額來判斷
    ※百貨商店、大型超市、SSM、TV家庭購物、便利店、大型書店、電子專賣店、網上購物(公開市場除外)是主要制約對象
  • Q

    什麽是書面契約義務化?

    如果交貨契約被訂立,大規模流通業者要立刻把標明著契約事項的書面提供給外協加工企業。 (交易形態、交易品目、交易期間、交貨方法、交貨場所及日期、商品預付款的支付手段·時期等)
  • Q

    什麽是契約推斷制度?

    這是如果外協加工企業把標明契約事項的書面發給流通業者,但流通業者在15天內不回復的話,以書面的內容推斷契約訂立的制度
  • Q

    商品銷售預付款的支付期限是?

    在特約買入交易、受托交易、租憑情況下,管理商品銷售預付款的大規模流通業者要把其預付款從銷售截止日期的40天之內要支付給外協加工企業。 (支付日期超過此期間時,要按照公正交易委員會告示的利潤額外支付利息)
  • Q

    什麽是書面保管義務化?

    大規模流通業者要把各種關於交貨簽約的書面從合同結束起保存5年。
  • Q

    什麽是禁止對商品預付款減價/拒絕及推遲商品收領/退貨?

    禁止大規模流通業者對交貨的商品減價,並且已與外協加工企業簽訂合同的情況下禁止拒絕或推遲全部或部分的收領。
    沒有正當的事由就不能全部或部分退貨已交貨的商品。
    不過,如果交貨的商品與簽訂的商品不同或由於外協加工企業而造成汙損、有瑕疵的情況下例外。
  • Q

    什麼是禁止促銷費用稅負轉嫁?

    大規模流通業者在實施銷售促進活動之前,如果銷售促進活動所需的費用尚未與外協加工企業的約定,禁止讓外協加工企業承擔。即使已事前約定,外協加工企業分擔的促銷費用不能超過50%。
  • Q

    什麼是禁止雇傭供貨企業等的職員?

    禁止大规模流通业者雇佣供貨企業等地方派来的职员。
    不过,雇佣已经与供貨企業事前以书面形式约定派遣条件的职员,使其从事于交货商品的销售及管理的情况例外。
  • Q

    什麼是妨礙事業活動?

    禁止大規模流通業者以不當形式使外協加工企業等做排他性交易或妨礙外協加工企業與另外事業者交易。
    <參考事項-成立妨礙事業活動的條件>
    1. 大規模事業家利用交易上的優越地位
    2. 把店鋪租借人及與外協加工企業的交易關系限定為自司或自司店鋪並強求排他性交易關系
    3. 限制店鋪租借人或外協加工企業的自律判斷,並以不當形式妨礙與另外事業者的交易關系
  • Q

    什麼是禁止要求提供經營資訊?

    禁止大規模流通業者以不當形式要求外協加工企業等提供資訊。
    <參考事項-禁止要求提供的經營資訊>
    1. 關於交貨商品的供給條件,入店條件或商品原價的資訊
    2. 關於別的流通業者的商品銷售或促銷活動的資訊
    3. 別的流通業者EDI系統上的帳號ㆍ密碼
  • Q

    什麼是禁止要求提供經濟性利益/其他強求行為?

    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禁止大規模流通業者使外協加工企業等給自己或第三者提供錢物、物品、勞務及其他經濟利益。
  • Q

    什麼是其他不利禁止?

    大規模流通業者以外協加工企業等把大規模流通業者的違法行為舉報給相關機關的事為理由,禁止做變更契約條件使其不利於外協加工企業的行為、限制交貨或賣場租借機會的行為、契約過程中給予不利的行為。
  • Q

    什麽是贈品告示?

    事業者把自己或與自己有著交易關系的另外事業者的商品或勞務

    1.附帶在交易:購買商品或服務的行為
    2. 提供給一般消費者
    3. 經濟上的利益

    -物品、錢物、打折券、商品券、其他有價證券
    -演藝、電影、運動比賽邀請券或觀覽券/便利等勞務
    -認可為誘引其他顧客手段的經濟上的利益
  • Q

    贈品告示的類型?

    消費價贈品是交易附帶提供的贈品,但是於09年7月已被廢止。
    現在正運營著消費者懸賞贈品,次贈品是附帶在交易,通過懸賞的方式提供的。
    消費者懸賞贈品的限度為單一價格2000萬韓幣以下,贈品的合計額不能超過預期銷售額的3%。
    不過,即使超過預期銷售額的3%,如果贈品的合計額不超過3000萬韓幣即可。
  • Q

    標示和廣告的意義?

    -表示:事業者為了使消費者理解自己或競爭事業者提供的商品、勞務交易內容、條件,通過粘貼在商品、容器、包裝、營業所的標誌牌來記載的文字、圖形、包裝。 Ex) POP、SHOW卡等
    -廣告:關於自己或競爭事業者的事項,並關於自己或競爭事業者提供的商品交易內容或條件,事業者通過媒體來告訴或出示給一般消費者的行為 Ex) 報紙、傳單、DM、廣播、海報等
  • Q

    不妥當的標示·廣告行為類型

    -虛偽ㆍ誇張廣告:與實際不同或誇張表示ㆍ廣告的行為(占不妥當類型的70%)
    -欺瞞性表示ㆍ廣告:通過隱瞞或縮小事實來表示ㆍ廣告的行為
    -比較不妥當的表示ㆍ廣告:沒有標明比較對象及標準或無據地與別的事業者比較來表示ㆍ廣告自己優良或有利
    -具有誹謗性的表示ㆍ廣告:關於別的事業者或商品,以無客觀根據的內容來表示ㆍ廣告並誹謗的行為
  • Q

    整理關於標示·廣告法的用語

    -從前交易價格:在最近期間(過去的20天)銷售與該商品相同的商品的實際價格中最低價格。
    -折扣特賣(打折):在一定期間折扣價格銷售的行為→到期把價格還原為原價。
    -降價:不是一定期間,而是從一定時點起降價銷售的行為→不要誤認為折扣特賣
    -限定銷售:限定計劃商品、正常商品的數量或價格並銷售的行為→必須標明限定對象和數量
    -廉價銷售:建造固立賣場或臨時的特設賣場來銷售已過時機的庫存商品、有瑕疵或品質極差商品的行為。